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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央广网兰州12月4日消息 (见习记者 李红军) 记者从甘肃省人社厅了解到,经甘肃省政府同意,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甘肃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全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方案》明确,在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经办服务管理和集中信息系统等方面实现全省规范和统一。

《方案》实施后,将结束甘肃省多年来实行的省级调剂金制度下的市州级统筹制度,建立以失业保险政策全省统一为核心,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基础、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经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的省级统筹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