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姬国庆
连日来,我市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助力社会群众尤其高校返乡学生出行安全,但仍有个别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俗称“黑车”)受利益驱使,趁机从事非法道路运输经营。12月8日,记者了解到,一名私家车主被交通运输部门处以5000元的罚款。(《平原晚报》12月9日A04版报道)
对待违法营运者,必须严管重罚,不但可以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而且维护正常的营运秩序。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违法营运的“黑车”进行严管重罚,让“黑车”司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对其他司机具有积极的警醒作用。
所谓“黑车”,这条新闻导语中有明确解释,就是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也就是说,只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营运资质,车辆方可上路搞营运。在此情况下,才能确保正常的营运秩序,才能确保乘客出行更便利、更安全。否则,就是违法营运,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 齐某的小型轿车明明是私家车,明明没有取得营运资质,却让张某驾驶自己的私家车上路搞营运,这就是典型的违法营运。
张某驾驶齐某的私家车从新乡市职业技术学院附近私自拉载两名乘客,前去焦作市柏乡镇,商量好收取乘客乘车费300元。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了张某的违法营运行为,可以说是抓了个现形。
违法营运,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照规定,给予齐某责令立即予以改正,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大家可以算笔账,因为想挣300元的“小钱儿”,结果被处罚了5000元的“巨资”,两者相差十多倍,划算吗?值得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不划算、不值得!
那么,齐某为什么会做这样“赔本生意”呢?
其实,齐某作为成年人,同所有的“黑车”司机一样,都知道不能违法营运的道理。在明知是违法的情况下,“黑车”司机之所以仍然违法营运,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侥幸心理在作怪,想当然地认为自己不会因为“点儿背”被查处,所以才会明知故犯,这也是大多数“黑车”司机违法营运的主要原因和关键所在。
毫无疑问,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黑车”齐某严管重罚,维护了正常的营运秩序,对其他正在违法搞营运的“黑车”司机具有积极警醒作用。
在此,我们提醒司机,你们一定要吸取齐某的深刻教训,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办理营运资质后再上路营运,以确保乘客出行便利和正常的营运秩序。否则,如果违法搞营运,必将像齐某那样接受相应的处罚,得不偿失,实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