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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利好,河南职工集体福利标准上调

记者2022年12月31日从河南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调整基层工会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标准的通知》,明确基层工会法定节日发放慰问品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上调为不超过2500元。除节日慰问品发放外,其他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标准暂不调整。

近年来,省总工会持续深入推进普惠服务工作,通过拓展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品牌,让越来越多的会员职工切身感受到多元化的福利优惠,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2018年,省总工会制定出台《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节日慰问品总额视基层工会经费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为更好满足广大职工提高生活品质需要,切实保障职工福利待遇,提振市场信心,经省总工会研究决定,此次调整将《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中基层工会使用工会经费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标准,由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000元调整为不超过25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据《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