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
      

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子女
被高等学校录取可申请助学资助金


本报讯 (记者 丁艳冰) 2月26日,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为促进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河南省红十字会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红十会开展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项目。

该项目的资助对象为自2023年度起被高等学校(大学、高职高专及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在河南省参与人体(遗体)器官捐献的捐献者子女,每人资助5000元(本救助为一次性资助)。

申请人需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红十字会提交申请,下载资助申请表,完善内容及相关资料;提供申请人与捐献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提供申请人高等学校(大学、高职高专及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需在每年的10月份前提交以上申请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