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未锁车给自己和他人“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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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国庆

  “感谢警察同志,你们的心太细了,是你们夹在电动车上的小纸条把我指引到了这里。”8月12日晚9时许,家住卫辉市东码头村的王女士面带愧疚从民警手中接过电动车钥匙,“如果不是你们巡逻发现车钥匙未拔,我的电动车可能就丢失了!”(《平原晚报》8月14日A04版报道)关于车主未锁车一事,我们除了要给马市街派出所民警在车上夹温馨提示小纸条一事点赞,还有必要提醒车主拔掉钥匙、锁好车,让车辆更安全,让车主更放心,并以此减轻警察的工作负担。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在一个并不算大的城市的一个派出所辖区,仅一个晚上就发现7辆电动车没有拔钥匙、30辆私家轿车没有锁车门。

  不得不说,一个晚上发现这么多辆车未锁,这是个值得引起注意的“普遍问题”,确实有提醒的必要性。

  那么,车主为啥没有拔钥匙或锁车门呢?

  对此,马市街派出所所长李婷婷给出的答案是,民警在日常侦破车辆盗窃案件中发现,一半被盗电动车都是因为失主大意,停车不落锁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而轿车车内物品被盗,也是因为车主大意忘记锁车门。

  客观而言,有些人因为办急事或记性差,电动车放好后忘记拔钥匙,机动车停好后没有锁车门,从而留下了隐患,为心术不正的人提供了盗财、盗车便利条件。

  在电动车钥匙未拔或机动车未锁车门的情况下,如果哪个人“见车起意”,就可以非常轻松地把他人的车“据为己有”,或者将车内的物品“洗劫一空”,这样就会给车主增加诸多麻烦和损失。

  警力资源是非常宝贵的,如果因为自己没有拔钥匙,或者没锁车门,从而造成车辆或财产被盗,警方就得投入警力侦破案件,由此还会增加警方的负担。

  不必讳言,就现在的社会而言,虽然车辆被盗案件越来越少,治安条件越来越好,但是目前还没有达到“路不拾遗、门不闭户”的理想程度,车主必须改掉粗心大意的坏习惯,不要给犯罪分子留下半点儿可乘之机。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想对诸位车主说的是,为了避免给自己造成麻烦和损失,为了减轻警察负担,一定要像马市街派出所警察那样细心做事,停电动车时拔掉钥匙,停机动车时锁好车门,在确保车辆安全的同时,还可以避免给自己和警方“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