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好纳税申报“安全带”走好股权变更“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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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崔敬实习生齐嘉慧)8月14日,河南杰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先生来到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业务。当天就顺利完成股东变更登记,这让他感到十分惊喜。
根据相关要求,自今年7月20日起,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先在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领取《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后再办理变更登记。
为此,商事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主动与区税务局联系,一次性告知冯先生办理纳税申报业务的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并帮助他提前整理好《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待冯先生领取到《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后,又主动提供帮办代办服务,通过全程电子化平台提交变更申请,最终当天顺利完成股东变更登记。
据了解,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实行信息交互查验机制,对个人转让股权实施联合服务,不仅确保了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更有效避免了过去因“转让价格”等因素而产生的涉税问题,以保障股权变更登记工作又快又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