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交通安全隐患叫猛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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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国庆
先说一个近期在路上看到的事,一个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没有任何预警的情况下,突然向左猛拐转弯,导致后方骑车男子躲避不及,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好在两辆车受损都不大,也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怕的是,如果相撞严重,如果两人中有一个是老弱病残孕,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之后,两个男子争论不休,前方男子怪罪后方男子骑得快,后方男子责怪前方男子转弯时太猛。两人最终也没有争出个结果,只能“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两个男子都有一定的责任。旁观者对此议论纷纷,其综合看法是,虽然后方男子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前方男子没有减速慢行加之猛拐,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试想,如果前方男子转弯前做到了减速慢行,或者不是猛拐,这起事故很有可能是可以避免的。
其实,拐弯时不减速,还猛拐,都是路上经常可见的老问题,不少人都有类似的猛拐毛病。
以前,车辆较少,交通状况比较简单,交通安全隐患相应较少。此外,自行车的速度较慢,即便两辆自行车相撞,造成的后果也不会太严重。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仅机动车数量增多,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也增长迅猛,交通安全隐患增多。另外,大多非机动车道上还设有停车位,加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而造成交通状况复杂,不安全因素无时不在、无处不在,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引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骑车人车速较快,转弯时没有减速慢行,且突然猛拐,就极易造成不可设想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
交通安全无小事,骑车不能猛拐。每个骑车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需要转弯时一定要做到减速慢行,千万不能突然猛拐,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他人和公共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