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务费起纠纷“云上法庭”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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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刘志松 通讯员 桑鹏)11月19日,记者从获嘉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提高了庭审效率,还解决了当事人因地域限制无法到庭的问题,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这是我第一次打官司,没想到人不来法院就能把事办好。”近日,收到电子调解书后的贾先生激动地说。

  2018年,凌某因在青岛做水电工程需要,委托邻居贾先生进行相关水电劳务工作,双方约定累计劳务费56358.5元。2021年2月,凌某向贾先生支付31000元,剩余劳务费经贾先生多次催要未果。

  2024年10月,贾先生将凌某诉至获嘉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其劳务费25358.5元。

  案件受理后,民庭员额法官张秀云认真查阅卷宗,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及纠纷产生原因。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前后邻居,为促进邻里和谐,员额法官从情理和诉讼成本入手,采取“背靠背”方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后,原被告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因双方在欠款数额上存在较大分歧,未能调解成功。

  鉴于此种情况,员额法官遂决定开庭审理。凌某因在山东不能到庭,向法院申请远程视频开庭。

  开庭当日,员额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双方进行庭审。临开庭前,员额法官再次尝试组织调解,但双方对欠款数额各执一词。尽管身处屏幕两端,仍争论得面红耳赤。于是,员额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对账,经逐项核算后,最终确定欠款数额为17000元。

  欠款数额理清后,员额法官趁热打铁,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上午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摒弃隔阂,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约定凌某按期一次性向贾先生支付劳务费17000元。对此结果,原被告双方均十分满意。

  下一步,获嘉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用足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