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查获一长期偷逃通行费车辆
追缴通行费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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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崔敬)6月3日,记者了解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收费站稽核人员紧密协作,查获了一辆长期偷逃通行费的车辆,追缴通行费19168.07元。
5月28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交投集团新乡分公司新乡东收费站通报,收费站前期依托稽核中心数据分析,锁定一辆涉嫌长期逃费的车辆。当日20时,嫌疑车辆在车道被精准实施拦截。
经初步核查,该司机对少缴通行费的事实无异议,但辩称该车系2024年9月26日自某运输公司内部流转购置,并以交易协议划分经济责任为由,拒绝补缴协议签订前产生的通行费用。
交通执法人员与收费站稽核人员协作,对该车司机阐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依法足额缴纳通行费的强制性义务。
最终,该车司机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彻底转变态度,承认了逃费事实,并当场全额补缴了历史欠缴的通行费共计19168.07元。
此次通行费成功追缴是我市路域高速公路收费稽核治逃联动工作机制高效运行的一次有力实践。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保持对各类偷逃漏通行费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保障我市高速公路运营环境的公平、规范与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