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本版新闻列表
 
新乡日报社旗下媒体: 新乡网 | 新乡日报 | 平原晚报
 
2021年4月29日 星期
“五一”假期全省高速公路
全时段全路段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本报讯 (记者 申长明) 4月28日,记者从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为了保障“五一”假期群众出行安全,自5月1日0时至5月6日6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据了解,在2020年10月29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了通告,公布全省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常态化通行管理措施,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在2021年“五一”假期(自2021年5月1日0时至5月6日6时),河南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对违反高速公路禁止限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河南高速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由于“五一”假期期间,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要提前规划行车路线。 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企业,应当主动到加油 (气)站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报备车辆信息,经收费站核对信息后,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配送车辆应严格遵守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1997- © 版权所有:新乡报业传媒集团(新乡日报社) 运营服务:新乡网
咨询/投诉:0373-3046692 民生热线:3331100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