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
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零至三周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共同育儿假。
法学院教授:
王保民认为,育儿假具体的落地方式,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鼓励性条例比较适合目前的起步阶段。通过试点,在社会上形成一定氛围,提高公众对育儿假的认可度、接受度;同时了解实施的难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完善。
休过育儿假的职工:
“可以一次性休十天,也可以拆开休。三岁以下的孩子对父母的依赖性特别强,年龄小又爱生病,经常需要大人陪伴,育儿假特别有必要。这种人性化制度,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在人才招聘上也是个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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