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巨惠夏季·火热新乡”促消费活动开始了,7月15日9时起,我市将面向全市辖区内停留的人员发放400万元消费券。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用,进一步提振地方消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让大家能够享受到“新乡美酒,新乡美食,新乡美景”,我市制订了《新乡市“巨惠夏季·火热新乡”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
据了解,此次发放的400万元消费券(其中政府出资200万元、银联配资200万元),将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发放。
消费券计划分三期发放,第一期发放时间是7月15日至7月29日,第二期发放时间是8月3日至8月17日,第三期发放时间是8月20日至9月3日(第三期消费券发放,视前期核销资金结余情况而定,若资金无结余,不再开展下期消费券发放)。
消费券共分3种,分别为10元券、20元券、50元券。计划发放消费券26万张,其中:10元券18万张、20元券6万张、50元券2万张。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新乡市辖区停留人员均可申领。每人每期限申领2张(即消费者可在10元券、20元券、50元券3种面值中,任选其中2种消费券各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消费券在每个活动期内进行核销,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并在下一期重新发放。
消费者进入“云闪付”APP首页轮播图、首页“热门推荐”、“生活”频道等入口均可领取。
提醒广大消费者,此次发放的消费券仅限在新乡市域内的百货、餐饮、家电家居、家政、文化娱乐、旅游健身、汽车销售、成品油销售等行业支持受理云闪付APP的线下实体商家使用。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平台领取的消费券,可与实体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活动叠加使用。单笔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