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我市11家单位、6名个人获河南省政府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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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李蕊)5月27日,记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生动力,日前,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表扬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突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和《关于命名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的决定》,我市共有11家单位与6名个人获得表彰。

  我市获得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单位是新乡市邮政管理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新乡市红旗区城乡建设局、新乡县烟草专卖局、辉县市卫生健康委、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得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的单位是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封丘县烟草专卖局。

  获得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突出单位的是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乡市税务局、新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获得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突出个人的是郎磊(新乡市财政局科长)、刘长彤(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科长)、刘旭(新乡市烟草专卖局科员)、李冉(新乡市红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队长)、张琳(长垣市税务局股长)、李原峰(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