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5批次食品(餐具)不合格情况

涉事单位被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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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崔敬)6月25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酒类、肉制品、饮料等14大类食品(餐具)1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延津县东屯镇小果妹水果店1批次香蕉,其中噻虫嗪检出值为0.045mg/kg,标准规定≤0.02mg/kg。

  新乡县大召营镇建豪餐饮店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新乡县大召营镇建豪餐饮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新乡县古固寨镇笑天乐选百货超市1批次甜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15mg/kg,标准规定≤0.05mg/kg。

  红旗区庆余胡辣汤馆1批次小勺,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新乡县、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