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人民法院

敢于动真格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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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李文奇通讯员桑鹏)7月3日,一家生物化工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获嘉县人民法院,将印有“执法如山扬正气秉公办事得民心”字样的锦旗送给执行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6年11月,这家化工公司与河南某方实业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化工公司使用其3.2万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承租后,化工公司在厂房内购置生产、办公设备,进行生产经营。后来,河南某方实业公司发生债务纠纷,2022年3月,外地法院将上述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河南某尊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后,化工公司未能在法院指定时间内搬迁完毕。实业公司接收该厂区后,将厂区大门封锁,不允许再搬离物品,双方为此发生纠纷。2022年12月5日,化工公司将实业公司起诉至获嘉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实业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不得妨碍化工公司对其所有的生产设备及办公用品的搬离。判决生效后,实业公司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2023年3月7日,化工公司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局法官魏倩迅速查阅卷宗,熟悉案情。送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实业公司一直以化工公司无法证明厂区物品的所有权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经过努力,2023年5月8日早上8时,搬离工作顺利开展。执行期间,获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和耀,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王晨光多次到现场指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