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小区五楼住户高空抛物引众怒

邻居苦不堪言拍下视频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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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海新闻广播”报道,短短一个半小时,楼上邻居3次高空抛物湿垃圾、外卖盒、旧衣物......嘉定区江桥二村一位老人,多次从5楼高空抛物,楼下的居民苦不堪言。

高空抛物

  小区住户张阿姨的女儿回娘家坐月子,发现这一情况后,马上在车上安装了摄像头。仅今年7月就拍到该住户高空抛物6次,前几天晚上9点至10点半的一个半小时内,就捕捉到了对方的3次高空抛物行为。

  8月1日中午,江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出示视频证据后,高空抛物者最终认罚,工作人员随即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按照《城市生活管理办法》第16条第四款,对她做出了行政处罚100元。

  江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童琦介绍,老人原本是矢口否认的,看了视频后也说是风吹下去的,但是女儿承认了窗户是她们家的。

B追根求源

  此前老人曾屡次声称女儿是民警,自己有关系、有路子,经有关部门核查,均为老人虚构,其女儿女婿的职业并非公安民警。

  但是,老人的老伴已经过世10年,疫情期间,女儿在特殊岗位上,也是3年没有回过家,老人独自在家,可能因此缺少关爱,会有不正确、不文明的行为。

  老人女儿表示,未来一定会多多陪伴母亲,后期如果母亲依然有高空抛物行为,她也将进一步正确引导母亲。

  江宁社区党总支书记何蓓兰表示,考虑到老人的特殊情况,属地居委将安排志愿者结对做好老人的关爱工作,如若再有情况,将会安装技防设备。

C以案说法

  网友普遍认为处罚太轻,“这不是不文明,这是犯罪”“违法成本真是低”“高空抛物就那么简单?要付清楼下清扫费”“高楼高空抛物已构成犯罪”。

  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已正式入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明昊指出,定罪的难点在于如何认定情节严重程度。

  从目前的审判实践来看,法院主要从行为人的抛掷动机,抛掷物品的体积、形状、大小,抛掷的区域是否属于公共区域、人流是否密集,对于公共秩序的影响程度等,来进行综合评判。

  如果要上升到刑法的高度予以规制,需要进一步采集相关证据。

  总而言之,作为一种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不文明行为,全体社会成员对此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避免有意或无意触碰法律红线。

  此外,《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如有违反,城管部门可根据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