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救助受伤水鸟 共筑和谐自然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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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蕊)8月14日,记者了解到,日前新乡县自然资源局接到当地群众来电,称捡到一只受伤的水鸟,随即该局工作人员对水鸟进行了救助。
“你好,我在河边捡到一只大鸟,身上有伤,不知道怎么处理,你们过来看看,是不是国家保护的鸟类。”“好的,我们马上就到,请你妥善保护好,不要随意投喂东西。”当日,新乡县自然资源局接到当地群众来电称,在该县二支渠旁捡到一只受伤的水鸟,伤势严重。接到群众来电后,新乡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救助工作。经确认,该水鸟是鹳形目鹭科池鹭属鸟类,早在2000年8月就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该鸟全身有斑驳的栗褐色纵纹,展翅为羽白色,右边翅膀有明显外伤,为觅食过程中意外受伤。检查过池鹭伤势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池鹭移交到了专门的救助站,展开紧急救治。截至目前,受伤池鹭状态良好,等恢复健康后,有关部门会将其放回大自然。
据悉,近年来新乡县自然资源局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工作,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野生动物救助行列。今年以来,结合群众提供线索,该局工作人员已救助野生动物10只,相关救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