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4人涉嫌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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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志松)12月3日,记者从辉县市警方获悉,4人因涉嫌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被抓。
据了解,辉县市公安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条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线索,立即安排专人对该线索进行核实,开展重点攻坚。经过民警摸排侦查,11月25日,在一个偏僻的废弃养殖场内查处一个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仓库,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000余箱,进货资金达30余万元。
为快速侦办该案件,辉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连夜开展审讯工作,深入分析研判涉案人员相关信息,深挖细查,固定证据。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主犯为陈某某父子二人,11月24日雇佣司机张某甲从江西运回大批烟花爆竹,存放于这个偏僻的废弃养殖场内,通过其合伙人张某乙分批多次向外批发销售。自2023年3月份以来,父子二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涉案资金共计140余万元。
治安大队通过梳理涉案人员的大量信息,对该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