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就餐发现一只虫 要求商家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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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酒店就餐时,看到食物上有小虫子,于是起诉商家要求十倍赔偿。近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自助餐吃到虫子”引发的民事纠纷。经查明,该虫子系果盘分切后飞上去的,并非果盘本身已包含的异物,法院判决店家退还餐费,不支持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2023年4月的一天,原告胡军(化名)在抖音团购了武汉某酒店的158元“单人自助晚餐”,于当晚5时许,前往酒店用餐。
2小时后,他用餐完毕后直接找到了酒店经理,表示用餐时拿的一盘西瓜上有一只虫子,并出示了拍摄的照片与录制的视频。
酒店经理立即向胡军致歉,并表示愿意退还餐费。但胡军没有接受道歉,“难道你不知道这是要十倍赔偿的吗?”胡军问,并表示如果酒店不按照他的要求进行赔偿,就会向相关部门投诉。最终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几天后,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胡军投诉,工作人员前往餐厅进行现场查看发现,该酒店有消杀服务公司的所有消杀服务记录,且餐厅各点位也设有诱捕灭蚊灯,餐厅用餐区的门上也有风幕机,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工作人员组织当事人协商无果,胡军诉至武昌区法院,请求酒店赔偿1738元(退一赔十)。
经前期调解无效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法院判决该酒店退还餐费158元。胡军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