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不妨用文明出行为自己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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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国庆
1月10日是全国第38个110宣传日,也是第4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当日,由市文明办、市公安局、新乡日报社主办的“文明新乡牧野有礼”——文明交通你我同行“致敬最美交警”暨我为老年人文明出行代言活动在新乡国际饭店举行。(《平原晚报》1月11日A04版报道)
每个人都是交通参与者,此次活动为什么把老年人文明出行作为关注焦点呢?
众所周知,老年人年龄大、身体差,别说是患病了,即便是没有患病的老年人,头脑也没有年轻时好使,手脚也不像以前麻利。
新闻中报道,据统计,涉及老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占比达45%,占比率接近一半,这可是个“大数据”。
交通事故不会无缘无故发生,都是有原因的。新闻报道中分析,引发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道路以及违规骑行。
老年人都是“过来人”,不但知道“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常识,而且也知道不能随意横穿道路。那么,有些老年人为什么会明知故犯呢?
仔细想想,原因大致有三:一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二是抱有侥幸心理;三是为了让自己出行更便捷。
有些老年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或者根本没有把交通法规“放在眼里”,从而屡屡不遵守交通法规。
还有一些老年人抱有侥幸心理,想当然地认为“抢一下”“闯一闯”不会那么“巧”出事,从而为引发交通事故埋下了“祸根”。
归根结底,有些老年人之所以会不遵守交通法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让自己方便快捷地到达目的地,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现在,全社会都在关注老年人出行安全问题,我市举办我为老年人文明出行代言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老年人出行更安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上榜人物及“新乡好人”都在为老年人文明出行代言,老年人是不是应当对此进行积极响应和密切配合呢?
有鉴于此,老年人作为自己安全出行的“第一责任人”,都应当通过文明出行为自己代言,以确保自身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否则,看似很方便、很快捷的出行行为,有可能因此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