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警示教育守护电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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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国庆

  1月2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召集全市13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及约谈,确保维保电梯状态良好,运行安全。(《平原晚报》1月24日A04版报道)

  警示加问责,约谈敲警钟。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13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及约谈,对电梯维保单位敲响了警钟,在确保电梯运行安全的同时,确保人民群众出行更安全。

  必须认识到,作为电梯维保单位,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才能确保电梯更加“健康”,才能有效预防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

  电梯是特种设备,是公共交通工具,不但使用频率高,而且使用人员复杂。特别是有些乘坐电梯的人员素质较差,乘坐电梯时不文明,或乱按乱碰,或拥挤硬上,让电梯很“受伤”。

  电梯如同人一样,出现故障需要及时维修,平时需要定期保养。只要电梯维保单位尽到了维保责任,就可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就可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因为种种原因,有些电梯维保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维保,或走过场,或以维代保,从而给电梯留下了安全隐患,致使电梯“带病”运行。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电梯就会发生故障,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电梯维保单位干的是事关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大事,维保工作不能作秀走过场,不能走马观花。

  如果电梯维保单位没有尽到维保责任,监管部门是不会坐视不管的。也就是说,监管部门发现电梯维保单位出现问题后,就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严格监管,警示教育及约谈就是严格监管的一种有效方式。

  市市场监管部门此次对13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及约谈,就是让电梯维保单位明白,如果不能严格按照要求维保电梯,维保单位是有责任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颇具有警示意义。

  再往严重处说,如果因为电梯维保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电梯维保单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是要付出代价的,值得每家电梯维保单位警醒。

  仔细想想,要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这就需要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维保电梯,彻底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何必因为没有尽到维保责任被警示教育及被约谈呢?

  毫无疑问,市市场监管部门对13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及约谈,不但对13家电梯维保单位具有警示作用,而且对其他电梯维保单位也敲响了警钟,所有的电梯维保单位都必须吸取教训,共同守护好电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