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起纠纷 爱心调解续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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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张世彬)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3月12日,记者了解到,日前获嘉县城关镇彦当村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让该村87岁的苏某老有所养。

  原来,苏某老伴儿去世多年,膝下有4个儿子。由于子女较多,经济不宽裕,老大、老二结婚后,相继净身出户,自力更生。老三结婚时由于亲家要求,苏某便将唯一的住宅腾出给了老三,自己跟老四又另划了一处宅基地,盖了房子,直到老四结婚。

  现在苏某年事已高,需要子女照顾。老大、老二认为父亲偏心老三、老四,拒不赡养老人。4个儿子因赡养问题相互推卸责任,导致苏某居无定所。

  彦当村村委会知道情况后,立即派出该村爱心调解员进行调解。面对这一大家子人,调解员从子女赡养父母的角度入手,以温情劝说为主,辅以法律释明,劝导子女要考虑到父亲的养育之恩,给予父亲感情上的关怀和生活上的照顾。调解员劝导4兄弟,要相互团结,有什么问题要相互体谅、相互帮助、相互协商,这样一家人才能和和睦睦,父亲也能过上一个安详的晚年。

  最终,经过爱心调解员多次沟通,4个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消除了彼此之间的误解,不但在父亲的赡养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而且一家人也缓和了紧张的关系,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