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新乡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

让群众对行政执法满意度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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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陈卓)4月9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我市近日印发了《新乡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年底,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更趋完善,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保障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记者对《方案》中群众较为关注的内容进行了简单梳理。《方案》指出,将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驱利逐利执法、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继续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行政诉讼发案量大、败诉率高的地区和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深入分析败诉原因,查找共性执法问题,达到败诉一起案件整改一类行为的目标。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禁为不符合《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发放执法证件,“新证申领”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行政执法证件等。

  创新常态化执法监督方式。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督促同级执法部门全面依法履职;对重要执法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监督,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执法监督,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交叉式、“推磨式”执法监督,互相查找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对于执法监督中发现的严重执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追究到底。对于重大执法案(事)件,可以实行个案提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