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丢车案”牵出“酒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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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天津市津南警方接到一起“丢车”案件的报警信息,遂展开侦查,及时找到了“丢失车辆”,没想到还牵出一起酒后驾车案。

  事发当晚,公安津南分局北闸口派出所接一男子张某报警称,他把自家的私家车停好后,吃完饭回来,却发现车丢了。于是,民警根据张某提供的车牌,调取了监控录像资料,民警诧异地发现,“丢车”其实是报警人记错了停车地点。

  随后,民警又带着张某在村里继续寻找车辆,很快就在村委会附近的停车场找到了“丢失”车辆。这时,张某似乎回忆起来,好像是自己把车停在这里的。原来,当晚他酒喝多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就想换个地方休息,由于醉酒“断片”,就忘记了这一过程。等清醒一点后,他只记得之前车辆停放过的地点,但是又找不到车,就以为车丢了。至此,一起“丢车案”演变成了一起酒驾案。派出所民警把张某、车辆及监控视频一并移交给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津港公路大队处理。交警对张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确认检测结果为73mg/100mL。后经查询,张某曾于2020年1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已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张某因无证驾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800元。

  据《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