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发布“五一”假期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本报讯 (记者申长明)4月28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文明、理性消费,度过一个舒心、开心的假期。
在“五一”节日期间,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注意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要优先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环境整洁的餐馆就餐;要留意收费标准,是否明码标价,结账时仔细核对账单明细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防止“低价高收”的情况;不要食用来历不明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不要食用“野味”等新奇或高风险食物。在餐饮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人身、财产的安全,看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假期期间,大家除了赏春踏青,也会有人拿着小铲子去公园、路边等地挖野菜,尝尝鲜。路边、公园的野菜存在被污染的风险,而且部分有毒植物和野菜外形相似,容易误食引发中毒。
许多商家会在“五一”推出各种优惠措施,通过办理预付卡、储值卡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在选择办理预付费(购物卡、储值卡等)业务时,首先要明确预付式消费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经营者发放预付卡的随意性较大,导致发卡者良莠不齐,个别经营者诚信意识、担当意识缺失,特别是发卡人关门“跑路”后,消费者维权难以保障。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美容美发、洗浴、健身、餐馆、摄影、洗车、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预付式消费方式时,应特别注意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理性消费、按需充值,切勿盲从,勿轻信超低折扣宣传,以免遭遇不良商家关门“跑路”。
假期不少消费者有旅行外出计划。消费者尽量不要去一些未经开发、游离于正常监管之外的“网红景点”。消费者通过旅行中介跟团出行的,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旅行社,签署旅游服务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明确行程安排、食宿标准、双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选择自驾游的消费者,应提前规划旅游路线,出发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与保养,提前了解线路路况、景区情况,错峰出行,切勿疲劳驾驶。外出游玩消费者在旅游景区购物时一定要保持理性,不偏信商家宣传,认真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好坏,核实商品价格,最好能够货比三家,尽量不在旅游景区特别是流动小商贩处购买珠宝钻石等贵重物品,购买当地土特产的,还要注意查看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没有变质等现象。
“五一”是旅游的高峰期,全市的宾馆住宿、饭店餐饮、商场、旅游景点等需求量大幅增加。市消协提示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在线上页面和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各类客房价格及服务内容。如有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并告知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房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酒店、宾馆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要诚信经营,遵守价格承诺,共同维护价格秩序。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销售旺季,对于已确定价格并对外销售的客房,入住时不得临时加价;在第三方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擅自提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