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停车未设警告标志民警及时处置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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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申长明)7月29日,一辆轿车在高速行驶途中,因为车上的孩子要方便,司机停车后却未设警告标志,将其家人置身险境,民警及时处置除隐患。
当天下午3时25分,河南高速交警三支队民警郝贵江、赵利民执行巡逻任务行驶至京港高速公路591公里东半幅时,发现一辆轿车开着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方还站着两人。民警见状立即拉响警笛警示过往车辆注意避让,并将警车停在该车后方安全位置,一名民警在后方进行安全警戒,另一名民警上前询问情况。
民警经询问得知,该车司乘人员一家3口周末外出游玩,因孩子腹痛急着要方便,司机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让孩子先行下车方便。司机只打开了汽车的危险报警闪光灯而并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民警对他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了处罚。夫妻二人对民警连连道谢,表示以后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