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全市发生2起电动自行车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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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刘志松通讯员赵金海)12月2日,市消防救援支队通报了我市11月份2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件。

  据统计,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起,皆为室外电动自行车火灾,无人员伤亡。

  从起火状态看,电动自行车行驶状态起火1起,停放状态并充电起火1起;从起火原因看,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1起,充电器及其连接线故障引发1起;从电池类型看,着火电动自行车电池为铅酸电池,火灾中涉及2个电池品牌,分别是京球、超威;从品牌看,已查明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涉及2个品牌,分别是金彭、艾美达。

  2起电动自行车火灾分别是:11月7日,辉县市城关街道辉县市妇幼保健院门口,因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导致电动三轮车发生起火;11月11日,封丘县世纪花园东区30号楼室外停车棚,因充电器及其连接线故障,导致电动三轮车起火。

  在此,本报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规范停放、安全充电,切勿随意改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