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审慎监管 信用助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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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崔敬)12月4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出台《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优化服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制度,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指导意见》涵盖了失信警示提醒、市场主体信用指导、信用修复数据共享等9个方面12条工作措施,为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参考。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构建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缓冲”“宽限”“容错”“容缺”机制,实行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设置补报年报免于行政处罚的宽限期。

  通过推行容缺受理信用修复申请,压缩信用修复办理时限,进一步引导和激发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以柔性监管服务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全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