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纠纷一日解营商环境再优化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本报讯 (记者刘志松通讯员桑鹏)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1月22日,记者从获嘉县获悉,日前获嘉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获嘉县法院)仅用一天就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双方的合作裂痕,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据介绍,谷某与王某之间存在长期蔬菜购销业务往来,谷某向王某供应小黄瓜。自2022年起,王某开始拖欠蔬菜款。经双方结算,截止到2022年8月8日,王某共欠蔬菜款452401元。经多次催要,王某陆续还款170000元,剩余蔬菜款迟迟不愿结清。

  2024年年底,谷某将王某诉至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要求王某向其支付蔬菜款282401元及相应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后因该法院没有管辖权,案件被移送至获嘉县法院审理。

  获嘉县法院受理该案后,中和法庭负责人郭亮第一时间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鉴于双方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利于双方继续合作,法庭遂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处理本案。

  在调解过程中,为方便诉讼,员额法官通过线上方式与双方取得联系。谷某表示,希望王某尽快支付蔬菜货款,以用于资金周转。王某对于拖欠蔬菜款的事实予以认可,但目前资金存在困难,希望能分期支付。

  了解双方意见后,员额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一方面,向王某强调企业应诚信经营,支付货款是其应尽的义务,不应以其他理由推诿;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让互谅,力争实现共赢。

  在员额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确认王某欠谷某蔬菜款282401元,待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解封王某账户3日内,王某向谷某支付115000元,剩余167401元分期支付。至此,这起涉企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