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开展行动打击非法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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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崔敬)3月3日,记者了解到,为保障防洪安全和河势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封丘县河长制办公室、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封丘县公安局、封丘河务局联合开展打击黄河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

  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打击黄河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中,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行为;超出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作业方式、开采深度、开采量等进行采砂的行为;以疏浚、航道整治等名义进行非法采砂的行为;在禁采区、禁采期进行采砂的行为;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非法取土的行为均明确为非法采砂取土行为。

  对于未取得采砂许可证采砂的,非法取土的行为,由河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开采的砂石和违法所得,处5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非法采砂行为造成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损坏的,责令限期修复或赔偿损失。

  在查处非法采砂取土行为过程中,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县、乡、村干部参与河道非法采砂,或者为非法采砂提供保护伞的,将依据其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