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一男子发布不当言论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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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志松)3月29日,记者从辉县市委网信办获悉,一男子因发布不当言论被辉县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3月28日,辉县市委网信办接群众举报,网民常某某因违章停车问题,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当言论,恶意诋毁执法部门,歪曲执法事实,误导社会公众,引发大量负面评论,严重损害执法队伍形象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常某某因寻衅滋事被辉县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相关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不在网络空间发布不实信息,依法用网、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下一步,辉县市委网信办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与广大网民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