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规范民用“三表”计量行为提醒告诫书
加强监督管理 确保量值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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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崔敬)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4月9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民用“三表”计量行为提醒告诫书,进一步加强市民用“三表”的监督管理,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
各相关单位在安装使用民用“三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三表”进行首次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并取得检定合格证或计量检定证书后,方可安装使用。严禁安装使用无型式批准证书和假冒伪劣的民用“三表”,不得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确保安装使用准确可靠,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用“三表”的计量管理,建立完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对在用民用“三表”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各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和管理单位要对在用的民用“三表”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到期、失准的“三表”及时进行轮换,切实保证在用民用“三表”的准确性。
对民用“三表”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发现计量失准的表计应及时更换。对使用中发现计量性能存疑的和用户投诉的表计,应立即停止使用。双方协商后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递交仲裁检定申请书,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仲裁检定,送检期间应使用检定合格的表计进行替换,不得影响用户的水、电、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