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有问题 群众举报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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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陈卓)4月22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市住建部门日前公布了我市建筑施工领域、经营性自建房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形及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对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进行举报。

  建筑施工领域中,市民对相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可举报,经核查属实,相关部门将依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未到岗履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足额配备、在岗在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存在证件过期、伪造证件等问题;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施工现场存在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均可举报。

  经营性自建房领域中,对相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进行举报,经核查属实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如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变动房屋基础、承重结构等;擅自超过原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违法搭盖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挖掘地下空间等均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