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竟是违建房 百万元要打水漂?
受害人起诉不当得利拿回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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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士自称十几年前花上百万元买了处房子,入住后得知竟是违法建筑,房子也被拆了。由于没有签订合同,白女士仅凭转账记录等证据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索要购房款被法院驳回。记者4月21日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白女士最终通过起诉不当得利,拿回了100万元购房款。
白女士起诉称,2013年,她与顾女士口头约定,以115万元购买顾女士名下的一套房屋。白女士给付了15万元现金,并向顾女士的丈夫张先生转账100万元。但入住后不久,白女士就接到限期拆除公告,这套房子竟是违法建筑,公告要求白女士于7日内搬离。
房屋被拆除后,白女士将顾女士夫妇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顾女士返还购房款115万元。
顾女士夫妇不认账,白女士也只提交了100万元转账记录和物业费收据,并没有书面合同,法院认为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驳回了白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顾女士的丈夫张先生去世后,白女士又将顾女士及其子女起诉到西城法院,认为张先生收取100万元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要求顾女士及子女返还100万元。鉴于白女士与顾女士、张先生之间既无法确认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又无法确认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西城法院认定张先生、顾女士取得白女士转账的100万元缺乏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