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警示牌”频现高速二次事故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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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上车辆发生故障,直接在原地修理,更为可怕的是,一名女子站在不远处的快车道上招手,示意过往车辆注意,充当“人体警示牌”。5月1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段处罚教育视频,让人触目惊心。

  5月10日,济广高速江西南丰段。交警巡逻时发现有一女子在快车道内招手,而前方有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停在快车道,两人正忙着修车。交警立即靠边停车并做好安全防护,大声呼叫驾驶人兰某及其他人员立即撤离到护栏外。经查,兰某驾车行至此处车辆发生故障,便就地停车开始修理,并让前述女子到后方打手势提醒后方来车。交警对三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在机动车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记者了解到,类似的事情在江苏也曾发生。事发时正值深夜,施某驾车行驶至沪武高速南京方向K167处时,突然发现在快车道内站了一个人。好在施某反应迅速打了一把方向,避开了正面撞击,等施某下车查看情况才发现,第一车道内停着一辆白色SUV,地上倒着一个人。

  据白色SUV驾驶人吴某称,车子是当天刚买的,没想到在开回去的路上,车辆因断油停在了高速公路车道内。随后,吴某在没有开启示廓灯、危险警告灯,也没有摆放三角警示牌的情况下,站在车后向来车方向挥手。由于当时环境昏暗,视频车驶到跟前才看到他。幸运的是,吴某仅是被左侧后视镜带倒,经送医检查,吴某肋骨骨折、左胸、左臂、左脚挫伤。交警最终认定,这起事故由白色SUV驾驶人吴某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高速上发生事故或是车辆抛锚,应立即打开车辆的危险警示灯(即双闪灯),如果在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车上人员要立刻安全转移至道路右侧护栏外;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至少15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再拨打110或122报警。 据《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