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人民法院

倾情调解促双赢柔性司法护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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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刘志松通讯员桑鹏)6月20日,记者从获嘉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史庄法庭运用“调解+督促”双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案件,既为困境企业“舒筋活血”,又有效保障了债权人权益。

  某生态工程公司与张某签订化肥买卖合同,约定某生态工程公司向张某提供46400元的化肥。供货完成后,张某未按约支付货款。2025年4月,某生态工程公司将张某诉至获嘉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查发现,双方系长期商业伙伴,张某并非恶意违约,而是受种粮周期影响资金困难无力一次性履行义务。为平衡双方利益,员额法官孟利芳迅速启动涉企纠纷快速调解机制,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张某欠某生态工程公司化肥款46400元,约定分期履行。在员额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还就化肥供应和技术指导达成了后续合作意向。为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员额法官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在首期还款到期前,与张某取得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最终,张某已按期将第一期款项6400元履行到位。

  这起涉企纠纷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耗时22天,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某生态工程公司代理人表示:“法院通过调解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既保障了债权实现,又给了合作伙伴‘喘气’的机会,我们愿意用信任换取长期共赢。”张某也感慨道:“法院的这份‘司法善意’让我更有信心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