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念旧的记忆里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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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长春(新乡市)

  我一直保持着笨拙的爱好:读书,写字。

  读累了,就去写。想起啥写啥,没有定法。有些字,无处归类,我就美其名曰“分行的字”。

  这些字,是我的回忆,是对往事的回眸与微笑。活到这个时候,足有一个荒原盛放我的故事,让我有念旧的地方。而我,就是个恋旧的拾荒者。哪怕往事本就破烂不堪,不值一提,我也要弯腰拨拉拨拉,再瞅瞅,想发现值得我弯腰的东西。

  想起了高三时节,班主任老师恨铁不成钢,他说,你嫌教室坐着累,去宿舍学习;到宿舍坐床上,觉得躺着也能看书,就拉着枕头垫背;等会儿往下躺点,再等一会儿,被子向上拉点,最后干脆蒙头睡了......那你就梦里上大学吧!

  这些天来,总想起中学生活,想起那位老师,他的镜片厚厚的。他就站在我的座位前,沾着粉笔灰的衣襟角拂拭我的课桌面。他习惯地推推眼镜,敲打上我们一会儿。想一想很后怕,我及时止损,没有再往宿舍跑,坚持着学习,安慰着自己,万一可以了呢!

  一路走来,能遇上好老师是一个人的幸运。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影响、改变一个人,让你在某个时刻想起来,致敬的同时,很后怕,是幸运的怕。一个人还有机会后怕,说明他总算闯过了风雨,趟过了雷区,最终成功抵达了安全的彼岸。虽然风雨兼程。想一想苦并乐着,才是值得回忆的。

  那时候的冬天,冷!冻得难受。早起洗脸,砸开冰面,捞起冰水,额,脸,下巴,上下匆忙拨拉到,就可以了。我们总结为“三拨拉”洗脸法,以免水割脸皮。春天来了,暖和了,耳根后的日积月累的老灰才慢慢地被浸润,洗走。反正大家都这样,谁也不说谁。天晴时,宿舍门前气味熏天,大家心照不宣。

  那时候,谁有双白色运动鞋,是帅哥的象征。平常舍不得穿,跑操了才穿。然后洗干净,裹上奢侈的卫生纸,晒干了的鞋子白白的。可是,这样的鞋子总会被偷跑——叫“拿”跑了,用“拿”字。对了,好像叫力士鞋。

  搪瓷碗,也没少丢。包括筷子。还有吃饭、喝水的大茶缸。我喜欢饭后不刷缸子,接上热水,喝,咸咸的,比白开水有味道。吃不饱,就在校园的菜园附近读书。一手持书,做苦读状,高低吟诵。另一只手挥舞着,似乎为了加强记忆,自然地蹲下去,拽一两棵蒜苗,生吃,确实味儿正,熏到前后位的同学,熏倒同桌......那时候,饭量大,能吃。一大碗捞面,两个馍,来一碗免费的白汤。现在,菜码多了,色香繁复,味道却不如从前,吃得也少了。

  那时候,周末休息一天,回去得干农活。锄草,趁正晌午,毒日头,晒死草,不返青。可是,也晒人。大人说,怕晒,就好好上学。于是,我就好好读书。那个夏天特别难忘,再次走出高考考场,我倔强地将文具投进了故乡的小河。我特别固执地记住那个下午的啦啦蝉鸣,河风呼呼......后来,我多次运用这一细节,表达我记忆的固执,固化成一枚难以忘怀的琥珀,晶莹剔透。

  也有朦胧的情感故事,现在想来可爱又纯真。想爱不敢爱,藏在心里,流露在目光里。那时候流行几句诗,我们抄在日记本里:不是不敢爱,不是不想爱;怕只怕,爱是一种伤害......多年后的同学群里,大家笑谈,有人写下了几句话:你以为我没回头,我以为你没挽留。有时,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怪合辙,挺押韵。

  真快啊!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再回头,青春挽留不住,好在不算虚度。

  再好的刹车,也刹不住青春!

再好的发动机,也转不回记忆——回忆的荒原里,车开久了,眼里就没了悲欢,只剩“离合”。

  但是,我的那些好老师、好同学,我永远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