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人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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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蕊)8月5日,记者了解到,我市1路公交车车长李想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最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95个集体“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88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193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河南省有9个集体13名个人入选。其中,我市1路公交车车长李想榜上有名,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据了解,经市公交集团、市交通运输局层层推荐,省交通运输厅初审初选,国家交通运输部考察组现场考察、公示等程序,李想获此殊荣。李想是市公交集团1路线83号车组驾驶员,自2014年1月从事驾驶员工作以来,以“乘客至上,服务为本”为宗旨,安全行驶23万余公里,从业以来从未接到过一起投诉。她细心关照老年乘客,耐心解答外地乘客疑问,热心帮助突发低血糖的乘客,车上常备急救箱,被乘客誉为“流动的爱心小屋”。作为共产党员,李想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防汛抢险中主动请缨,连续工作多天,灾后迅速投入重建。她还关注市民出行需求,推动开通新线路,缓解小区交通压力,解决双职工接送孩子难题。李想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路同行,一心为您”的职业理念,用一腔温暖服务万千乘客,展现了新乡公交“城市窗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