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开门纳谏听民声 问需于民集良策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本报讯 (记者 陈卓)9月2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物业行业监管,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新乡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物业管理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意义。《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稳定。据悉,《办法》共十章一百一十一条。其中,总则里明确提出,要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并划分相关部门的职责。
《办法》在物业管理区域方面,规定了物业服务区域的划分依据,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标准等;业主和业主组织方面,规定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首次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筹备、权利,规定了业委会和物管会的组成及职责等;前期物业管理方面,规定了物业承接查验的流程等;物业服务方面,规定了物业服务的方式,物业服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费的收取等。
在公共收益方面,规定了公共收益的范围、用途和管理规范等;物业安全管理与使用维护方面,规定了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行为,装饰装修应遵守的规定等;监督管理方面,规定了政府各部门建立物业管理行政执法片区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移交衔接机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物业服务举报受理处置机制;法律责任方面也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