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案牵出家庭纠葛 法院调解修复十年亲情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记者申长明通讯员吴京宇

  前妻和女儿同时告自己,市民王某说不出的委屈。10月8日,记者从辉县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在立案流程中发现,原告刘某起诉被告王某变更抚养权案,与原告小美起诉王某支付抚养费案系关联案件,遂将两案交由同一名调解员合并处理,并由此揭开了一段因家庭矛盾引发的诉讼背后的亲情纠葛。

  6月19日,原告刘某起诉被告王某变更抚养权的案件进入立案流程,同时,另一起原告小美起诉要求被告王某支付抚养费的案件也进入流程。同一时间,同一被告,辉县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认真梳理两起案件的起诉材料,判断出其中的关联性后,将两起案件一并转给同一名调解员处理。

  调解员阅卷后发现,两起案件的两名原告刘某和小美是母女关系,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早在2016年就协议离婚了,双方约定儿子小洋由父亲王某抚养,抚养费自理,女儿小美由母亲刘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离婚后,王某常年在外工作,小洋起初由爷爷奶奶照料,但因老人年迈无力照顾,转而由母亲刘某抚养。此次起诉,是刘某认为王某对儿子小洋未尽抚养义务,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儿子小洋的抚养权,并要求王某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女儿小美也因王某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将其起诉,要求王某履行支付义务。

  调解员发现,父亲王某虽然已经组建了新的家庭,但隔三岔五也会将两个孩子接到家中团聚,父子父女相处还算融洽。近十年的融洽关系突然被打破并闹上法庭,一定不是诉状上写得那么简单。只有找到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调解员与母女俩进行了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终于了解了事件的起因。原来是因为小洋在父亲家中与同父异母的弟弟发生了矛盾,而小洋认为父亲偏袒弟弟,觉得自己受到委屈,回到母亲家后便向母亲和姐姐哭诉。于是,不忍儿子委屈的母亲和要为弟弟出气的姐姐便一起将王某起诉到了法院。

  面对复杂的情感纠葛和家庭矛盾,调解员从亲情重建的角度出发,将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即一家三口人约到一起,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向他们释法明理。

  调解员对王某说,离婚解除的是夫妻关系,而不是亲子之间的血脉和责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人伦常理,即便给不了孩子完整的家庭,也要给予孩子完整的亲情,为子女成长撑起一片温暖的天空。

  王某坦言,自己外出工作不是为了逃避责任,而是为了给孩子们创造更好的经济条件。他虽然没有定期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但在女儿需要时都提供了支持与帮助。而此次两个小孩闹矛盾时,自己也尽量公平,可能因为自己心里认为大小有别,让小洋觉得委屈,是自己的不对,已经向小洋道歉了。自己今后会更加注意言行,尽量不再让孩子们感到不公平。对于女儿起诉自己一事,王某表示能理解女儿的感受,并且愿意继续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最大的帮助。

  最后,王某同意了小洋由刘某抚养,并承诺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直至小洋成年,小洋也表示愿意随母亲生活。在调解员的开导下,女儿小美情绪也逐渐平复,意识到父亲的难处,选择与父亲和解,主动撤回起诉,并表示不再就抚养费问题提起诉讼。

记者感言:

一场调解解开的不仅是诉状上的结

  在梳理这起抚养权与抚养费纠纷案件时,最触动人的并非法律条文的清晰适用,而是调解员从“案结”到“事了”再到“情暖”的执着。当看似冰冷的诉讼背后,露出的是孩子因父亲“偏心”而生的委屈、母亲和姐姐护子护弟的冲动和执拗,我们才懂得,家庭矛盾的破局点从来不在法庭的对峙,而在人心的共情。

  王某那句“外出工作是为了给孩子们创造更好的经济条件”,道出了父亲的两难:既想通过经济支撑弥补陪伴缺失,却又在不经意的“大小有别”中伤害了孩子的敏感内心。而小美的主动撤诉,更印证了亲情的韧性——只要有耐心倾听加上真诚沟通,再深的隔阂也能被消融。

  这起案件像一面镜子,照见了离婚家庭中亲情维系的脆弱与坚韧,也让我们看到司法不仅有捍卫公平正义的力度,更有修复情感裂痕的温度。当法律的标尺与亲情的温度相遇,解开的是诉状上的纠纷,缝合的是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伤口,这或许就是司法为民最生动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