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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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崔敬)12月1日,记者了解到,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新乡县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将评标与定标环节分离,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目前,当地已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项目入场环节把关,发现应采用而未采用“评定分离”的,暂不予受理,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同意并报发展改革委备案后再予办理,确保“评定分离”模式应用尽用。

  同时,当地积极研究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正在起草《新乡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将进一步明确“评定分离”的具体操作规则,细化监督程序,确保公平竞争,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截至10月底,新乡县已有17个项目(已发布招标公告)采用了“评定分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