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公司“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进行产业升级项目”环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一分厂位于新乡县小冀镇,该厂址已不能满足周围环境要求,且一分厂建厂时间较早,设备设施落后、老化。按照政府退城入园的管理要求,企业拟将一分厂搬迁至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北区。此次搬迁过程同时对二分公司一期原有固定床造气装置进行改造。本次工程位于现有工程四分公司东侧和北侧区域,总投资300000万元,主要利用一分厂搬迁产能和二分公司一期共36万吨氨醇产能,按照合成氨和甲醇产能等量置换的管理要求,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增加产品种类,新建一套20万吨/年乙二醇和一套20万吨/年二甲醚生产装置。产能替换过程中,在满足乙二醇生产装置原料气的基础上,剩余产能仅能用于合成部分甲醇,生产20万吨/年二甲醚生产线需要的甲醇不足部分需要外购或者内部调剂。具体情况详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该项目已备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网址:www.hnxlx.com.cn
网上查阅期限为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8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www.hnxlx.com.cn
五、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地址:新乡县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青龙路东段 联系电话:0373-708809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8日。
建设单位: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