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曙光)《平原晚报》在6月3日和6月4日分别报道了延津县王先生11岁的儿子在该县新远实验学校被体罚,得不到解决的文章见报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6月8日上午,王先生致电本报,说他儿子已经转学了,并且已办理完退学手续。同时感谢本报跟踪报道,才让此事得以圆满解决。
“学校退了3300元的学费和300元的检查费用。”王先生说,检查费用虽说没有全部报销,但他也很满意了。
王先生说,这段时间,他和爱人都在家里陪伴孩子,没有外出打工,希望孩子赶快好起来,不要在心里留下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