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崔敬) 又是一年“3·15”,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热点。3月1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020年度,新乡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收到各类消费者诉求73087件,同比增长77.57%;全年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9.98万元。
记者了解到,2020年度,新乡市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者咨询42875件,同比增长64.63%;受理消费者投诉19325件,同比增长66.24%;受理消费者举报10887件,同比增长211.77%。
按照投诉类型分类,商品消费类投诉占据前3位的分别是:食品类、交通工具类、医疗器械类。食品类投诉主要包含:食品质量差、变质、发霉,网络平台销售三无食品等问题。
交通工具类投诉主要包含:虚假广告引导,不能明码标价,隐藏收费项目,规避三包责任,擅自变更约定,押金、预付款退费难等问题。医疗器械类投诉主要包含:疫情防护用品假冒伪劣冲击市场,部分商家恶意抬高物价,网络兜售不合格防疫用品等问题。
服务消费类投诉占据前3位的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餐饮住宿服务投诉主要包含:环境卫生差、防疫工作不到位、网络退订难等问题。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投诉主要包含:服务效果差、随意变更合约、退费难等问题。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投诉主要包含:健身、娱乐、文化等服务场所由于门店转让或者突然关门,造成消费者办理的预付卡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
2020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克服群众诉求量激增而接线人员不足的困难,坚持24小时值守,坚持全天候服务,耐心解答各类咨询,快速、依法办理各类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架起了服务群众 “连心桥”。
此外,市消费者协会通过开展“凝聚你我力量,让消费更温暖”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先后发布《网购消费警示》《避坑手册》《“双节”消费警示》等14次消费预警,及时约谈相关企业,加强投诉调解沟通;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7家,为群众放心消费营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