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11月2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气象台和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结果,未来一周受不利扩散条件影响,我市将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我市决定于11月2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橙色预警启动后,各地各部门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其中,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橙色预警相应级别管控措施。施工单位(除应急抢险、保障民生工程外)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等。主城区环路以内(含环路)实行一吨以上的货车(与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关系密切的车辆除外)禁止通行;预警期间,禁止运输渣土、商砼等重型车辆通行(已审批过的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除外)。各地还要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