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
      
山东:
校外培训机构预收款项由银行托管

校外培训机构应在驻地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开设唯一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校外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专用账户中的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实行“消拨同步”……

这是《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这一办法由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共8家部门一同制定,于5日正式对外发布。

据悉,此次预收费监管面向山东省内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无论培训对象为中小学生或幼儿园儿童,无论培训方式为线上或线下,无论培训内容为学科类或非学科类,这些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