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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家文化馆
晋级“国家一级文化馆”


本报讯 (记者 崔敬) 11月24日,记者了解到,在2021年国家文旅部公共服务司组织开展的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中,来自我市的新乡市群众艺术馆等6家文化馆获得“国家一级文化馆”荣誉称号。

  据了解,评估定级工作启动以来,我市文广旅局部门严格按照一级馆标准,对办馆条件、队伍建设、公共服务、内部管理等软硬件指标进行自查自评、补缺补差,着力改善馆舍条件,提升服务水平。

  经自评、线上评估和实地抽查评估等环节,目前国家文旅部公共服务司已完成全部评估工作,我省有89个文化馆入选国家一级文化馆名单。其中,新乡市群众艺术馆、延津县文化馆、封丘县人民文化馆、卫辉市群众艺术馆、辉县市文化馆、长垣市文化馆光荣获得“国家一级文化馆”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