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消除隐患,确保“头顶上的安全”

□姬国庆

11月30日,记者从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办了解到,文化街与健康路交叉口附近“大浪淘沙”的雨搭有掉落风险。经热线助力,目前,社区人员已对通道进行封闭,避免“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平原晚报》12月2日A03版报道)

“高空坠物”并非偶然,不是无缘无故发生的,大部分都在此之前存在安全隐患,要么是未能及时发现,要么是视而不见,从而影响了“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坠物”问题不容小觑。

就事论事,“大浪淘沙”雨搭存在掉落的风险,说明这是个安全隐患,就像悬在头上的“不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高空坠落”伤害到他人,必须尽快拆除这样的“不定时炸弹”。

12345公共服务热线将这个工单转至文化街办事处后,建文社区工作人员已对通道进行封闭,以此避免“高空坠物”安全隐患。

大家须明白,之所以会引发“高空坠物”事故这样的“果”,是因为之前存在安全隐患的“因”,这两者是因果关系。

说到“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可以说是比较多:旧雨搭历经风雨已经破损;空调支架年久松动;广告牌或商店门头的架子焊点断开;阳台老化有裂缝;墙皮(尤其是墙砖)脱落……

这样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就像“不定时炸弹”一样,悬在人们的头顶。一旦有“风吹草动”,特别是遇到极端天气,这些“不定时炸弹”就有可能被“引爆”,其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需要说明的是,从广义的方面看,“高空坠物”有两个方面的理解,一是人为的或有意或故意的抛掷物品;二是物品的“自然”坠落。我们今天是从狭义的方面,谈的是物体的“自然”坠落。

排除头顶上的“不定时炸弹”,防患于未然。有鉴于此,我们在此提醒大家,不管是管理单位,还是个人,如果自己单位或家里存在“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请你们尽快拆除头顶上的“不定时炸弹”,构建严密的“安全防护网”,在确保公共安全的同时,还可以避免自己将来为此担责,这才是对自己、他人和社会负责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