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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管统计数据”中读出拒绝酒驾深意

□姬国庆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我市在市人民公园周边举行主题活动,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新乡日报》12月7日01版报道)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然而,仍然有一些司机“以酒试法”,不但影响了公共交通安全,自己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条新闻是个交通执法综合稿,市公安交管部门披露的“交通统计数据”比较多,涉及到交通违法的诸多方面。

可喜的是,行业交通违法率下降60%以上,市区礼让斑马线达90%以上。这说明大家的交通意识在不断提升,换来交通秩序的大好转。

然而,让我们仍然关注和忧虑的是,9月份以来,饮酒驾驶996起、醉酒驾驶520起,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29本,行政拘留100人,刑事拘留154人。

可以计算一下,9月份到现在,只有3个月多一点时间。如果按100天计算,平均每天查处近1个酒驾司机,平均两天查处1个醉驾司机还有“结余”。

新乡市有600多万人,大多数司机都是拒绝酒驾、醉驾的“新乡好司机”。以此对比,可能在有些人的眼里,这样的酒驾、醉驾数据或许不算太高。

但是,笔者揣测,这些数据不能完全反映出酒驾、醉驾的真实情况。毕竟,查处酒驾、醉驾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会有不少“漏网之鱼”。

试想,如果把那些“漏网之鱼”的司机加上去,估计“酒驾、醉驾大数据”还会增加。

表面看,996、520、529、100、154,这只是冰冷的数字,但是在这一连串数据的背后,是这些酒驾、醉驾司机必须接受相应处罚的现实,教训非常沉痛。谁是当事司机,谁自己吃下“苦果”。

这些酒驾、醉驾司机,不但给自己留下了酒驾或醉驾的“案底”,甚至会因此丢职位、丢饭碗,而且还有可能影响到孩子的入学、就业和未来。造成的一系列严重后果难以想象,是用金钱难以计算的。

毫无疑问,市公安交管部门此次发布“交管统计数据”,一是展现了市公安交管部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战果,表明他们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二是让公众知道了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可以对其他司机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和教育意义。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此,我们希望诸位司机能从交管部门发布的“交管统计数据”中读出教育深意,以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时间节点,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