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
      
“春暖新乡”促消费
7200万元消费补贴等您来申领

□记者 王新林

2022年“春暖新乡”促消费活动开始了。5月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我市筹措促消费补贴资金7200万元,在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以消费券等形式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

据了解,此次“春暖新乡”系列促销费活动将在新乡市区辖区(包括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实施。活动筹集的促消费补贴资金共7200万元,其中政府5000万元、新飞公司2000万元(购买直减)、中国银联200万元。

促消费活动分为汽车类、家电和家具类、新飞家电“回馈新乡消费者”类以及一般性促消费类。

汽车类促消费资金1500万元

汽车类促消费资金共1500万元,消费券补贴分3个档次。5万(含)以上至10万以下(不含汽车购置税,下同)补贴消费券3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补贴消费券4000元;20万元以上补贴消费券5000元。

汽车类消费券补贴由消费者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网上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后,通过云闪付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家电、家具类促消费资金1000万元

家电、家具类产品指单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冰箱、电视、洗衣机、洗碗机、燃气灶具、抽油烟机、集成灶、空调、新风系统、扫地机、吸尘器、电脑(含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手机、热水器等电器和电子产品;家具类产品指单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家庭使用器具,包括桌椅、衣柜、鞋柜、沙发、茶几、床及床垫、全屋定制家具等。

家电、家具类单品价格均需满1000元,以发票总额为准,每500元可享受50元补贴,单人、单票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家电、家具类(含新飞电器类)补贴材料由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通过云闪付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新飞家电“回馈新乡消费者”

促消费资金4000万元

新飞电器“春暖新乡·回馈新乡消费者”促消费活动共4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2000万元,新飞公司出资2000万元(购买直减)。

新飞电器类产品是指从政府指定商家购买的新飞系列大小电器类产品。

新飞电器“春暖新乡·回馈新乡消费者”活动享受双重补贴(优惠)。购买时由新飞电器公司联合销售商家,采取现场销售价格直补方式进行:一次性购买累计满1000元直减100元,超出部分,每500元减50元,不足500元的不减。以此类推,直减最高不超过3000元。政府促消费补贴活动按照购买发票金额计算:单张发票累计满1000元补贴100元,超出1000元以上部分,每500元补贴50元,不足500元的部分不补贴,以此类推。单人、单票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

一般性促消费资金700万元

一般性促消费活动共700万元,通过云闪付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具体时间待定)。

消费券领取入口:“云闪付”APP首页轮播图、首页“热门推荐”、“生活”频道等入口均可领取。

消费券共分三种,分别为10元券、20元券、50元券。其中:10元券25万张、20元券15万张、50元券3万张。一般性促消费活动共分四期进行:前三期每期发放200万元,第四期发放100万元和前三期未核销部分。

所有在新乡市辖区停留人员均可申领,每人每期限申领2张(即消费者可在10元券、20元券、50元券3种面值中,任选其中2种消费券各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单笔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5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消费券自领到之日起5日内核销,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自动回收。

提醒广大群众,促消费活动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以申请日期为准,先到先得,补完即止。

消费券申请需要提交资料

购买汽车类消费者在2022年7月5日前,可登录银联“云闪付”APP页面,按申报页面提示上传消费者身份证正反面、购车发票、完税证明、行驶证、支付凭证、注册云闪付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消费券申请材料。上传促消费消费券申请不含活动商家补贴和优惠部分。

购买家电、家具类消费者(含购买新飞电器的所有消费者),在2022年7月5日前将填写新乡市“春暖新乡”促消费消费券申请表、购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消费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云闪付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一并报到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地址设在市民中心一楼(暂定)。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云闪付发放,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汽车、家电家具消费券只能在指定的限上企业消费,在7月20日前消费完毕,超过时限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作废。